专业律师
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工程及房地产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建筑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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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
在招投标阶段,律师的作用不可不提,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是标准模式成员之一
国际上通行一种三驾马车的团队组合:工程顾问公司、工料测量师行、律师行。标准模式是三驾马车,也是在国际工程界比较成熟的模式。
工程顾问公司相当于招投标代理单位,当然比后者的范围要广得多。咨询工程师在整个建造过程中,以业主代表人的名义,对建造过程中的问题发表意见,在招投标活动中,帮助业主编制文件和组织工作。他们的经验非常丰富,不用任何提醒,就会把应该注意的所有事项写在文件中。
工料测量师,在英联邦体系国家中地位很高,有很强的发言权,相当于公司的预算部。原来建行的预算审查处、预算代理公司、管理公司、造价测算事务所等,他们非常了解工程造价的编制规则,与顾问公司配合,为业主服务。
律师行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在中国内地很模糊,然而在香港,律师行能够发挥非常强的作用,能够帮助各方协调招标文件、承发包文件中的法律冲突。因为,在整个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很多,有些事项在法律上尚未完全定性。
(1)招投标文件非常复杂,比如菲迪克条款中的专用条款第二条讲到了文件顺序问题,第一项是协议书:主要有甲方、乙方、工程范围、工期、总价、质量等级、合同有效期。
(2)招投标文件还有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数、招标文件中其他的约束双方的规范、图纸、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图纸非常多,可能有几百个上千个,规范也很多。这些都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肯定不可避免有冲突的地方。
(3)因此在总包合同中要约定这些文件适用的顺序,但是即使有适用顺序也不能完全避免发生冲突的可能。
(4)律师的作用就是理顺文件适用顺序、协调冲突、协调各方工作团队之间的配合。大型的律师事务所毕竟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参与了很多的项目,在施工中能够借助已有经验,协调各方关系,帮助工程顺利进行。
2.律师对报价风险的充分提示及协调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报价风险提示的重要作用。
(1)业主在招标文件的制作方面,也许不具有丰富的经验。而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研究者,并且在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帮助下,能够很好地协助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充分提示报价风险。
(2)招标文件复杂多样,在律师的帮助下,可以有条理地、按一定顺序地进行编写和归类工作。使文件彼此之间具有一定的协调性,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相关内容的冲突的发生。
3.律师的作用还在于帮助当事人确定工程承发包的模式
国际上工程承发包的模式有六七种之多,不同的模式对于项目进行中所依据的规则有非常大的影响。下面列举几种工程模式进行对比:
(1)设计单独专项委托模式
由业主签订专门的设计委托合同,设计与项目实施相分离。这种模式要求设计公司要做到所作的设计绝对完善,这样才能做到目标明确,量、价确定。
(2)交钥匙模式
这种模式要求承包商拥有足够的资质,一项工程的全套工作均能由该承包商独自完成。此种模式下,业主只需提供初步的设想、大概的条件即可。野外土木工程采用该模式的较多。其优点是业主不用负管理责任,而缺点是细部设计可能会比较粗糙。
(3)不同责任的PM模式(project manager)
此模式项下还有几种子类,比如总包商负责全工程及管理责任;总包商主要负责工程施工,附带负管理责任;还有的是总包商只做工程管理。
而律师应该配合不同的总包模式,完善总包合同,参与招投标,协助开标、决标,澄清法律问题,修订文件,协调文件之间的矛盾,最后帮当事人签订完善的总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