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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工程及房地产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建筑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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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

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管理费”依法将被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在建设工程实务中,转包人的非法所得通常表现为“管理费”,转包人实际并没有对转承包人的建设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管理,转包人所收取的管理费将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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